5月10日,正值母亲节这个承载温情、致敬感恩的特殊日子,我校文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段圣玉,在枣庄市龙潭公园不顾个人安危,纵身跳入深水湖中,成功救下一名落水儿童,用勇敢与大爱挽救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守护了一个家庭的幸福,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高校教师的高尚师德与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5月14日下午,获救儿童家属经寻访专程来到学校,向段圣玉老师送上锦旗与感谢信,并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师者仁心,危急时刻挺身而出
5月10日傍晚5时许,市民苑女士携两名孩子在龙潭公园湖边游玩,突然其6岁幼子不慎脚下打滑,跌入三米多深的湖中。孩童在水中拼命挣扎、持续下沉。家长施救无果,现场情况万分危急。千钧一发之际,正陪同孩子在湖边散步的段圣玉老师听到呼救声,没有丝毫犹豫,连鞋子都来不及脱,随身携带的手机也未及取出,便奋不顾身跃入湖中。湖水幽深、水下环境复杂,段圣玉老师不顾自身安危,奋力向落水孩童游去。在施救过程中,他的手和腿部被水下硬物多处划伤。他强忍伤痛,拼尽全力将孩子托送到岸边。因长时间奋力施救,加之本身不擅水性,段老师体力严重透支,已经没有力气上岸。危急时刻,现场两位热心群众及时伸出援手,合力将他拉上岸,才得以脱险。上岸后的段老师全身湿透、疲惫不堪,腿部布满划伤伤口,在确认获救儿童安全无恙后,便带着自己的孩子悄然离开,未曾留下姓名。

善举获赞,师者风范激励人心
事后,获救儿童家长苑女士多方打听,终于得知见义勇为、救孩子于危难的恩人,正是我校段圣玉老师。为铭记这份救命之恩,5月14日,苑女士与家人专程来到学校,将一面印有“落水救人义无反顾 爱心满溢善行永存”的锦旗,以及一封饱含谢忱的感谢信送到文学院(传媒学院),送到段圣玉老师手中,诚挚感谢他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救命之恩。苑女士在感谢信中写道,段圣玉老师在危难时刻义无反顾施救,不仅挽救了孩子的生命,更守护了整个家庭的完整与幸福。这份善良与大爱,全家人永生难忘。
面对家属的诚挚谢意,段圣玉老师显得格外谦逊和平静。他坦言:“当时情况危急,根本来不及多想,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孩子救上来!这是一名人民教师、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今后我也会坚守教育初心,深耕教书育人本职,让互助向善的精神持续传递。”朴实的话语,蕴藏着厚重的责任与滚烫的大爱,尽显人民教师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彰显着共产党员冲锋在前、无私奉献的精神底色。

榜样力量,全校师生共学践行
段圣玉,枣庄学院文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中共党员,文学硕士,副教授,聊城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守育人初心,深耕教学科研一线,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在教学管理、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突出,先后主持多项省部级科研教改项目,出版多部教材与学术著作,荣获山东省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枣庄市政府嘉奖、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枣庄学院优秀共产党员、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教学质量奖等多项荣誉,以言传身教践行育人使命,深受师生认可与好评。
危难时刻显担当,平凡之中见伟大。在母亲节这天,段圣玉老师纵身一跃的英勇举动,既是对生命的守护,更是对师德大爱、党员初心的生动践行。他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刻于行动、见于危难,充分展现了我校教师崇德向善、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鲜活范本,为全校师生树立了可敬可学的身边榜样。
学校号召全校师生以段圣玉老师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学习他崇德向善、甘于奉献的责任担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以实际行动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今后,我校将继续弘扬高尚师德,弘扬担当精神,引导全体师生以先进为榜样,坚守育人初心,践行使命担当,让真善美在校园中生根发芽,让正能量持续传递!
为身边的英雄老师点赞!向每一份勇敢与善良致敬!
(文图/葛晓霞 编辑/汪涛 审核/闫昕)